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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人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硕士及以上岗位2024年2月28日截止,博士岗位2024年12月31日截止。硕士起,提供各项经费、补贴、福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医党〔2022〕26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医校〔2023〕34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是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4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9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进行在线)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对于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需笔试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学校用人部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各用人部门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硕士及以上岗位2024年2月28日截止,博士岗位2024年12月31日截止。硕士起,提供各项经费、补贴、福利

  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医党〔2022〕26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医校〔2023〕34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是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4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9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进行在线)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对于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需笔试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学校用人部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各用人部门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2024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人教师公告。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saladfactorycatering.com